• 商朝(约公元前1600年~约公元前1046年),是历史上的第二个朝代,是第一个有直接的同时期的文字记载的王朝。

    夏朝诸侯国商部落首领商汤率诸侯国于鸣条之战灭夏后在亳(今商丘)建立商朝。之后,商朝国都频繁迁移,至其后裔盘庚迁殷(今安阳)后,国都才稳定下来,在殷建都达二百七十三年,所以商朝又称为“殷”或“殷商” 。

    商朝经历了三个大的阶段。第一阶段是“先商”;第二阶段是“早商”;第三阶段是“晚商”,前后相传17世31王,延续500余年。末代君主帝辛于牧野之战被周武王击败后自焚而亡。

    殷墟发掘,确证了商王朝的存在。商朝处于奴隶制鼎盛时期,奴隶主贵族是统治阶级,形成了庞大的官僚统治机构和军队。甲骨文和金文的记载是目前已经发现的最早的成系统的文字符号。在商时期的长江流域也平行存在发达的非中原文明。

    由于没有发现公认的夏朝存在的直接证据,如夏朝同时期的文字和文物作为自证物,因此近现代史学界一直有人质疑夏朝存在的真实性,如果夏朝不存在的话,那么商朝就是第一个朝代。

  • 商朝商族传说

    商汤像

    传说商族是高辛氏(帝喾)的后裔,居黄河下游,有着悠久的历史。 舜时,商族出了一位杰出的军事首领——契。后来商人把他称作“玄王”,作为始祖,并编出了“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宅殷土茫茫”的颂歌来赞美他 。

    太康失国时,契的孙子相土开始向东方发展,《诗经》上说:“相土烈烈,海外有截”。到夏朝中期,契六世孙冥“勤其官而水死”,商人“郊”祀之。

    冥子王亥“作服牛”,向河北发展。到契第十四代孙汤时,商已成为东方一个比较强大的方国。《国语·周语下》说:“云王勤商,十有四世而兴” 。

    商朝汤武革命

    夏自少康中兴后,传到帝孔甲时,夏王朝已统治中原地区数百年,由于统治日趋腐化,而渐渐走向衰落。史称孔甲“好方鬼神,事淫乱,夏后氏德衰,诸侯衅之”,“孔甲乱夏,四世而陨”。

    孔甲下传四世,履癸继位,他就是夏王朝的最后一个国王——桀。相传夏桀非常残暴,百姓已不堪忍受。《史记·夏本纪》说:“桀不务德而武伤百姓,百姓弗堪。”

    为摆脱孔甲以来的日益衰败的局面,桀加强了对内的统治,坚决镇压异己力量,据说他斩杀黎民如砍伐草木一般。但高压手段并未达到其目的,而是加剧了人民对他的痛恨,人民甚至发誓要与之同归于尽。

    夏桀

    桀在加强对内控制的同时,为了转移人们的不满和掠夺财富、奴隶与美女而不断对外进行征伐。他先伐有施氏,有施氏被迫将妹喜献于桀。又征岷山氏,岷山氏被迫“进女于桀二人”。夏桀的这些行为当然要引起各部落的不满和反抗,“诸侯畔夏”亦就不可避免了。显然,到夏桀之时,夏王朝的统治已处于严重的内外交困之中。

    与此同时,兴起于东方的商族则有较大发展,并逐渐强盛起来,在商汤的领导下已积蓄了灭夏的实力。汤即天乙,姓“子”,甲骨文称大乙,后世习惯上称之为成汤,是一位很有修养的商族首领,他在成商部族首领后,看到夏王朝日益腐朽,夏的暴政已引起众叛亲离,便着手建立新的王朝。

    首先,以德立威,厉兵秣马,使临近部落纷纷归附。

    商族在灭夏前尚处于氏族社会末期。此时商族内部的不平等、奴役和剥削等现象亦早已产生,但相对于夏王朝的统治来说要宽松、缓和得多。汤亦注意取得国内的拥护和支持。《国语·鲁语》说“汤以宽治民,而除去邪”。《淮南子·脩务训》更进一步说他“夙兴夜寐,以致职明。轻赋薄敛,以宽民氓。布德施惠,以振穷困。吊死问疾,以养孤孀。百姓亲附,政令流行”。

    商朝有莘氏之太姒

    成汤的勤政薄敛体恤民情等举措,对笼络人心,巩固统治,积蓄灭夏力量起到了十分显著的作用。他的行为不仅得到本族人的拥护,也使得夏人及其他方国人民十分向往。因此,也就有了《史记·夏本纪》所谓的“汤修德,诸侯皆归商”的局面。

    商汤的活动自然引起了夏桀的注意。此时商的力量虽已有较大发展,但相对于夏仍然弱小,不得不暂时臣服于夏。夏桀出于猜忌将商汤召来并囚之于夏台。

    其次,用伊尹的计策,离间夏桀与其同盟者九夷族的关系,使力量对比渐渐转向于己有利。

    《说苑·权谋篇》对此有较详细的描述:“汤欲伐桀,伊尹曰:请阻乏贡职以观其动。桀怒,起九夷之师以伐之。伊尹曰:未可,彼尚犹能起九夷之师,是罪在我也。汤乃谢罪请服,复入贡职。明年,又不贡职,桀怒,起九夷之师,九夷之师不起。伊尹曰:可矣。汤乃兴师,伐而残之,迁桀南巢氏焉。”至此,除了少数部族如昆吾等尚听从夏王的指挥外,桀已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形势已转变的对商汤极为有利。

    完成这些准备后,商开始对夏用兵。

    商汤画像

    汤在兴兵伐桀的誓师大会上,历数夏桀的罪恶及人民对桀的痛恨,假借上天的旨意指出灭夏战争的正义性和必要性,指出灭夏是上天的命令而不可违背,有功者将受到奖赏,不从者要受到严厉惩罚。这就是保存至今的《尚书·汤誓篇》。商汤从亳起兵,矛锋直指夏都。

    在与夏桀决战之前,先灭掉了此时仍然听从夏王指挥的个别方国部落。《诗·商颂·长发》:“韦、顾即伐,昆吾夏桀”郑玄如是注释:“韦,彭姓也。顾、昆吾皆己姓也。三国党于桀恶,汤先伐韦、顾,克之。昆吾、夏桀则同时诛也。”说明汤之所以伐韦、顾、昆吾三国,是因为它们仍在助桀与商为敌,即“三国党于桀恶”。三国之中最后灭亡的是昆吾,《史记·殷本纪》说:“当是时,夏桀为虐政淫荒,而诸侯昆吾氏为乱。汤乃兴师率诸侯,伊尹从汤,汤自把钺以代昆吾,遂伐桀”。

    至此,夏桀羽翼已被全部剪除。然而,此时夏桀对商汤的进攻并未做认真防备,“桀亡待汤之备”。因此,当商汤的军队到来时,“未接刃而桀走”。

    夏军逃至鸣条,一战被商军击溃,夏桀逃奔南巢而死。《史记·夏本纪》云:“汤乃践大子位,代夏朝天下”。至此,商汤完成灭夏重任,建立了历史上的第二个奴隶制王朝——商。

    向夏王朝首都发起进攻。双方战于鸣条(河南封丘东),夏师败绩。灭夏后,汤回师亳邑,大会诸侯,正式建立了商王朝,定都于亳。

    商朝的建立,大大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使古代文明的进步获得转机。商朝建立以后,为了抵御自然灾害,屡次迁都,经济水平十分低下。但商汤吸取夏朝灭亡的教训,广施仁政,深得民心,商朝政权得到了初步巩固。

    商朝的农业、手工业迅速发展起来。出现了黍、稷、稻、麦等粮食作物和桑、麻、瓜果等经济作物,经济发展加快,私有制度进一步完成,商朝走向了奴隶制度占主要地位的时代。历史上把这一段时期称作“商汤革命”时期。

    商朝王朝成就

    大禾人面方鼎,湖南省博物馆藏品

    在商汤灭夏,建立商朝之前,商部落是一个以畜牧业为主的部落,在黄河下游一带(今商丘一带)繁衍。商朝确立统治,就在亳(河南商丘)建都;后来在盘庚时迁都到殷(今河南安阳小屯村),所以商朝一直也称作殷商。

    商朝的势力范围也大大超过了夏朝。考古学家从安阳的小屯村发现了大量的甲骨文,说明殷商时代文字已经得到充分广泛的应用,发展得也比较成熟;汉字的结构在甲骨文中已经基本形成。通过对甲骨文的研究,使我们对商朝的了解更为详细可靠。

    商朝对于天文天象的记载、对于干支记时法的运用等在甲骨文上有所反映。商朝的农业和畜牧、养殖业发展都比较快,尤其是手工业,青铜器的冶炼与制造都相当成熟,各种常用的器具和礼器、酒器十分精美。著名的司母戊大方鼎重达875公斤,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

    商朝都城变迁

    安阳殷墟博物苑

    统治阶级贪婪本性,决定了王室内部为权力和利益斗争的局面不可避免。《史记·殷本纪》中记载;“自中丁以来,废适而更立诸弟子,弟子或争相代立,比九世乱,于是诸侯莫朝”。从仲丁算起,经九世正好到盘庚时期,说明这一期间商王室内部为争夺王位,内乱不止,致使外患不断。

    这期间,商王朝曾多次迁都。 《竹书纪年》记载,商王仲丁“自亳迁于嚣”、河甲“自嚣迁于相”、祖乙迁邢(今邢台市)、南庚“自邢迁于奄”、盘庚“自奄迁于北蒙,曰殷”。

    关于商朝的另一个都城——耿都。公元前1525年,祖乙不满相都(今河南内黄)把国都迁到了耿地(今山西河津),一年后,祖乙就因河患复迁都邢(今河北邢台)。因其为都仅仅一年,史学界就把祖乙迁耿略去不谈。

    盘庚

    从文献记载可以知道,商代已经建立起比较完备的国家机构,有各种职官、常备的武装(左中右三师),有典章制度、刑法法规等等。但上述这几个都城,它们与文献中记载的名字是甚么关系,学术界还有不同看法,只有安阳殷墟是盘庚以后诸王世的都城,看法比较一致

    对商代历史上多次迁都的原因,史学家们有不同的看法。但从《尚书·盘庚篇》中看到,迁都与内部的政治斗争有一定关系。如盘庚虽然声称“视民利用迁”(为人民的利益而决定迁都),但对那些不听命令的人,他发出了“我乃劓殄灭之,无遗育,无俾易种于兹新邑”(我要将他们斩尽杀绝,不让孽种留在新邑)的威胁,反映了内部争斗的激烈。

    盘庚迁殷以后,王室内部的矛盾得到缓解,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盘庚被称为“中兴”之主,并为武丁盛世的到来,打下了基础。

    武丁中兴

    武丁是盘庚之弟小乙之子,即盘庚之侄,死后谥为高宗,所以他又被称为殷高宗。他年幼时,小乙曾让他到民间生活了一段时间,深知民众生活的艰难困苦。他即位以后,兢兢业业、不敢荒宁,励精图治,决意振兴大业。他四出征伐,对鬼方、土方、羌方、人方、虎方等方国进行征讨,战争的规模不小,往往动用数千兵力,最大的一次发兵一万三千人。在这些征战中,商王征服了许多小国,扩大了领土,也捉获了大量俘虏。

    武丁时期的文化遗存相当丰富,宫殿、墓葬、作坊等遗存都有发现。代表当时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青铜业,有了突破性进展,如铜、铅、锡三元合金出现了;分铸技术已被广泛运用;青铜器生产数量大增,还出现了司母戊大方鼎、偶方彝、三联甗这样的重器。

    武丁之世在青铜业方面取得的成就,表明青铜时代进入繁荣时期。此外,在纺织、医学、交通、天文等方面,也都取得不小成就。武丁开创的盛世局面,为商代晚期社会生产的发展乃至西周文明的繁盛,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商朝王朝灭亡

    武丁死后,他开创的太平盛世,没

    洛阳偃师商城遗址

    能长久延续下去。祖庚、祖甲以后诸王,特别是帝乙帝辛时期,国内矛盾十分尖锐,东南方的诸侯起来反叛。

    面对这种情况,商王帝辛(纣)少年英勇,派部下向东征讨莱夷,自己攻打南方九苗,将商的势力延伸到了东海和长江流域,但是其连年的征战,极大消耗了国力,进一步激化了国内矛盾,国内兵力空虚,使其对西北的控制下降,给了周以可趁之机。

    在周武王时,周起兵攻商,商王帝辛(纣)仓促间只能以奴隶为军抵御周人,结果,商王的军队毫无斗志,“前徒倒戈”,牧野一战,“血流浮杵”,国内商军尽墨,帝辛逃到鹿台自焚而死。商王朝就此灭亡, 周王朝建立。

    商朝商人后裔

    商朝灭亡,殷商的王族箕子不愿臣服于周,于是率领部分殷民北迁,建立朝鲜国,史称箕氏朝鲜。 西汉初期,燕王卢绾部将卫满灭掉箕氏朝鲜。另外朝鲜半岛的辰国就是商族国家。

    周武王分封诸侯时,仍然封纣王的儿子武庚于殷,以奉其宗祀。武王死后,武庚叛乱,被周公平叛杀死。另封纣王的庶兄,当年曾降周的微子启于商丘,国号宋,以奉商朝的宗祀,殷商遗民一分为二,成为后来的卫、宋两国。宋国在战国时(前286年)亡于齐,卫国在秦二世时被秦朝吞并。在辽东,又有商朝宗室箕子开国朝鲜,后亡于燕人卫满。

  • 夏朝末年,商的势力由黄河下游发展到中游,渗透到夏的统治地区,建立了强大的部落联盟,开始向奴隶制过渡。 相传商的始祖契曾帮助禹治水有功而受封于商,以后就以“商”来称其部落(或部族)。所以他的后世子孙商汤灭夏后,就以“”作为国号,定都亳(今河南商丘)。

    之后,商朝国都频繁迁移,至盘庚,又将国都迁往殷(今河南安阳),国都才稳定下来,在此建都长达二百七十三年,所以商朝又称为殷商。 《尚书》、《史记》等传世文献称呼商朝为“殷”,但如《古本竹书纪年》等早期文献均称这个朝代为“商”,另有《今本竹书纪年》等文献称它为“殷商” 。这三种称呼并见于先秦的文献中,然而在目前出土的卜辞资料中,尚未发现可解读作“殷”的甲骨文字。“大邑商”或“天邑商”是商人对殷墟都邑的自称,在战争中称呼己方军队为“商方”。尚不明晰商人是否拥有对整体国家或族群的泛称。

    商朝以玄鸟为图腾,《史记·殷本记》记载:有娀氏之女名简狄,吞玄鸟之卵而生契 。《诗经·商颂·玄鸟》曰:“天命玄鸟,降而生商。 ”与《史记》的记载一致。

  • 《史记·吴起列传》记载商朝疆域“左孟门,右太行,常山在其北,大河经其南 。”商朝疆域,北到辽宁,南到湖北,西到陕西,东到海滨。 除了包括夏所属长江以北的湖北,河南,安徽,山东,河北,山西,京津和江苏,陕西的一部分,还可能包括陕西江苏的剩余土地,辽宁,甘肃,湖南,浙江,四川的一部分。

    商时期中心区域图

    据《尚书商书》记载,“自契至成汤,八迁,汤始居亳。”八迁的地点,历来说法不一。大体在黄河中下游地区,不出河南省北、中部和河北省西南部范围。有人认为郑州商城、偃师商城都可能是汤都西亳。成汤灭夏至盘庚五迁,始居于殷。 “

  • 商朝官制政策

    商朝开国元勋三朝元老——伊尹

    商王朝的职官有中朝任职的内服官和被封于王畿以外的外服官之别。内服官中又分外廷政务官和内廷事务官。最高的政务官,是协助商王决策的“相”,又称“阿”、“保”、“尹”。

    王朝高级官吏统称卿士。三公,则是因人而设的一种尊贵职称、并不常设。另外有:掌占卜、祭祀、记载的史,掌占卜的卜、掌祈祷鬼神的祝,掌记载和保管典籍的作册(又称守藏史、内史),武官之长的师长,乐工之长的太师、少师。

    内廷事务官是专为王室服务的官员,主要是总管的宰和亲信的臣。臣管理王室各项具体事务,有百工之长的司工,掌粮食收藏的啬,掌畜牧的牧正,掌狩猎的兽正,掌酒的酒正,掌王车的车正,为商王御车的服(又称仆、御),侍卫武官亚,卫士亚旅,掌教育贵族子弟的国老,掌外地籍田的畋老。外服官主要有方国首领的侯、伯,有为王朝服役的男、有守卫边境的卫。

    商代在实行贡纳制度的同时,还有劳役租“助”,就是要求农人助耕公田(籍田),收获皆为统治者所得,其比例约占农人收获的十分之一。殷纣王加征赋税,用以充实鹿台和巨桥。 商朝的政治理念是神权观念笼罩下的政治思想,商代统治者“尚鬼”、“尊神”。所奉行的最高政治原则,就是依据上帝鬼神的意志治理国家。

    商朝法律制度

    食器 刘鼎 

    商朝的法制指导思想在夏朝奉“天”罚罪法制观的基础上有进一步发展,更加强调“神”尤其是祖先神的作用。在这种天命观的影响下,商人十分迷信鬼神。商王自称是上帝的儿子,即“下帝”也称天子。

    因此,执行占卜的神职人员——巫,史等,在商朝社会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

    在王权神授观下,商朝的法律也都是一“天”与“神”的名义制定的。如“有夏多罪,天命殛之”“尔尚辅予一人,致天之罚,予其大赉汝!尔无不信,朕不食语。尔不从誓言,予则孥汝,罔有攸赦。”以天的名义对夏进行讨伐。

    《荀子·正名》中有“刑名从商”,这一论断从一侧面反映出商朝法制应该比较成熟了。

    《左传·昭公六年》载“商有乱政,而作汤刑”与夏朝一样,它也是后继者为了纪念汤,而以汤来命名他们的法典。

    除了《汤刑》外,还有《甘誓》 《盘庚》 《伊训》等篇章也都是商朝具有效力的法律文件。

    商朝土地制度

    商殷时期的每一个别的公社农民只有通过其所属的公社才能领得自己的份地。正因为份地所有权在法律上属于国王,所以每一个公社农民的剩余劳动也就属于这个最高统一体。

    由于公社所有制一般分为“公田”和“私田”,所以在这种公社中,公社农民的剩余劳动是以耕种“公田”的形式而出现的。《孟子·滕文公上》所说的“惟助为有公田”、“同养公田”的“公田”,是由原始公社中的“共有地”演变而来,“同养公田”就是说公社的“公田”由公社农民来集体耕种。

    商朝赋税制度

    龙纹觥

    “公田”上的收获物就作为交给奴隶主贵族的一种赋税。这就是孟子所说的“殷人七十而助”(《孟子·滕文公上》)的“助法”。

    这种助法,按照孟子的看法,就是画地面为井字形,分为九区;八区分配于八家之民,称曰“私田”;其中之一区,八家合力耕作,谓之“公田”。

    所以,孟子说:“助者,藉也”(《孟子·滕文公上》)。古代文献中的“藉”字应作“耤”,后来误作“籍”。“耤”即“借”字,“耤”(强迫)公社农民的力量来为自己耕种叫做“耤”,字从“耒”即表示其与农事有关。所以赵岐《孟子注》云:“藉,借也,借民力而耕公田之谓也。”郑玄注《礼记·王制》中的“公田藉而不税”时也说:“藉之言借也,借民力治公田,美恶取于此,不税民之所自治也。”

    商朝国都

    安阳殷墟

    商朝五六百年间曾多次迁都,都城中的多个都安阳殷墟在河南境内。在河南的安阳市发现了殷墟,在商丘市、郑州市、偃师市、温县、辉县、新郑市等许多地方也发现商朝文化遗存。

    关于商朝的信息多来自于其后面的周朝,汉朝司马迁的《史记》,以及商朝金文和安阳甲骨文的记载。其中,甲骨文和金文的记载是已经发现的最早的成系统的文字符号。安阳的殷墟遗址于20世纪上半叶被发现后,殷墟出土的甲骨文几乎完全印证了司马迁《史记》中所记载的商王世系,殷墟发掘,确证了商王朝的存在 。

    殷墟是历史上第一个文献可考、并为考古学和甲骨文所证实的都城遗址。在以前被普遍看作蛮夷之地的非中原地区,如成都、广汉为中心的三星堆文化,湖南宁乡的炭河里遗址等出土的文物也证明,在商时期的长江流域也存在发达的文明。

  • 商朝军队建制

    商朝人口约500万至700万,士兵约12至15万。商朝的军事制度在甲骨卜辞中有较多的记载。如“□方出,王自征”(《柏根氏旧藏甲骨卜辞》.25)、“□王自征人方”(《殷契粹编》.1185)等卜辞表明,商王是最高军事统帅,有时亲自出征。王室妇女,如商王武丁的配偶妇好,也曾率军出征。高级军事领导职务由贵族大臣和方国首领担任,他们平时治民,战时领兵。甲骨文中常有“□”、“□”、“射”、“戍”等名号出现,可能表明当时军队成员已有不同的职守。士卒由贵族和平民充当,平时要练习射、御;并以田猎的形式进行演习。

    “王登人五千征土方”(《殷墟书契后编》上.31.5)等卜辞说明,战时常根据需要进行“登人”(征兵),一次征发1000、3000或5000人,也有超过1万人的。兵以庶民为主,奴隶多担任杂役。

    商朝青铜武器矛头。

    商朝除王室拥有强大的军队外,各宗族或各方国也都掌握相当数量的军队。“王其令五族戍□”(《殷契粹编》.1149)、“令多子族从犬侯寇周,叶王事”(《殷墟书契续编》.5.2.2)等卜辞表明,这些宗族或方国的军队须听从商王的调遣。商朝军队有步卒和车兵,作战方式以车战为主。战车一般由两匹马驾挽,车上有甲士3人,居中者驾车,居左者持弓,居右者执戈。车下随行徒若干人。甲骨文中也曾出现过“步伐”的记载,可能表明当时有独立的步兵队伍。“王作三师右中左”(《殷契粹编》.597)等卜辞说明,当时军队的最大编制单位可能是师。“登百射”(《甲骨文合集》.5760)、“左右中人三百”(《殷墟书契前编》.3.31.2)、“王令三百射”(《殷墟文字乙编》.4615)等卜辞说明,当时军队的组织可能以100人为基层单位,300人为中级单位,并有右、中、左的区分。

    商朝武器配备

    商朝军队的武器装具,据考古发掘和甲骨文记载,主要有战车、弓、箭、戈、矛、刀、斧、钺、干盾、矢镞、头盔、甲胄等,其中戈、矛、刀、斧、矢镞、头盔等是用青铜铸造的。河南安阳侯家庄1004号商王陵墓内有大量武器出土,其中有70捆矛,每捆10个,说明商朝对於武器的存放可能有一定的制度。

    商朝对外战争

    世系

    时间

    1

    2

    3

    中丁

    约前16世纪

    商中丁攻蓝夷之战

      

    河亶甲

    约前14世纪

    商河亶甲攻蓝夷班方之战

      

    阳甲

    约前14世纪末

    商阳甲西征之战

      

    武丁

    约前13世纪

    武丁攻周边各国的战争

    武丁对西北游牧民族的战争

     

    廪辛康丁

    约前12世纪

    廪辛、康丁攻危方之战

    廪辛、康丁抗击羌方之战

     

    武乙

    约前12世纪

    武乙攻召方之战

    武乙攻人方之战

    周季历攻西落鬼戎之战

     

    武乙二十四年

    约前12世纪

    周季历灭程之战

      

    文丁

    约前12世纪

    周季历攻燕京戎之战

    周季历攻余无戎之战

    周季历攻始呼戎之战

      

    周季历攻翳徒戎之战

      

    帝乙

    约前12世纪

    周文王攻商之战

    帝乙攻人方之战

    帝乙帝辛攻盂方之战

    帝辛

    约前11世纪

    帝辛攻东夷之战

    周文王攻犬戎之战

    周灭崇之战

     

    帝辛三十二年

    约前11世纪

    商王周文王灭密须之战

      
     

    帝辛三十四年

    约前11世纪

    商王周文王攻耆之战

    周文王灭邗之战

     
  • 商朝农牧业

    商人从一开始就是一农业为主的部落,商汤曾派亳人帮助葛人种地。甲骨卜辞中多次见到“其受年”(能获得丰收吗)的问语,反映商朝统治者对农业的重视。在畜牧业在商代出土的除了有六畜的遗骸外,还有象骨,说明当时北方还有训象。并且掌握了猪的阉割技术,开始了人工养淡水鱼。

    商朝手工业

    商代青铜器四羊方尊 

    手工业全部由官府管理,分工细,规模巨,产量大,种类多,工艺水平高,尤以青铜器的铸造技术发展到高峰。成为商代文明的象征。而且商朝人已经发明了原始的瓷器,洁白细腻的白陶颇具水平,造型逼真,刻工精细的玉石器表现了商代玉工的高超技艺。丝织物有平纹的纨,绞纱组织的纱罗,千纹绉纱的縠,已经掌握了提花技术。

    商代农业和手工业的进步促进了商品交换的发展,出现了许多牵着牛车和乘船从事长途贩运的商贾。到商代后期,都邑里出现了专门从事各种交易的商贩,吕尚就曾在朝歌以宰牛为业,又曾在孟津卖饭。

    商朝人口

    虽然商代没有人口调查制度的具体记载,但从甲骨文的祭祀卜辞用牲资料中可以间接算出晚商人口。

  • 商朝服饰

    商周贵族服饰 

    商代服饰不论尊卑和男女都是采用上下两段的形制,上着衣,下穿裳,后世称服装为“衣裳”,便是源自于此。其服饰的腰身和衣袖基本上设计为紧窄的样式,长度齐膝,便于活动。古代华夏族上衣下裳,束发右衽的装束特点,就是在商代形成的。

    虽然商代服饰的基本形制趋同,但实际上商朝的服饰还是具有相当严格的等级制度的,比较高级的染织品、刺绣品及装饰品都由奴隶主阶级享用,而底层的民众只能穿麻布以及与麻布同类的葛布制成的编织物。

    除形制以外,商朝服饰严格的等级制度还体现在颜色的使用上。贵族的礼服,上衣多采用青、赤、黄等纯正之色,下裳多用间色,如缁、赭、绿等经过数次浸染的颜色,并且衣领,衣袖处还有镶边,日常家居则常穿缟衣,绿衣和缁衣。平民百姓的衣服就没有这么丰富多彩了。

    殷商时期的装饰纹样造型,强调夸张和变形,结构以几何框架为依据作中轴对称,将图案严紧地适合在几何框架之内,特别夸张动物的头、角、眼、鼻、口、爪等部位,以直线为主,弧线为辅的轮廓线表现出一种整体划一,严峻狞厉的美学风貌,象征着奴隶主阶级政权的威严和神秘,这是奴隶社会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时代风格。

    提及服饰文化,不光有服还有饰,服和饰通常是搭配出现的。从殷代的出土玉石人形象可见殷代男女贵族身上还有佩玉的习惯,统治者甚至制定了一整套的玉佩制度,用以区别阶级和等级。商人玉佩的形式,一般是把玉雕琢成各种小动物形象,最常见的是一种玉鱼。

    玉人

    殷商时期,服饰能够出现这样的等级差别,与当时相对于原始经济而言的繁荣和技术进步密切相连。正是由于当时的经济有了一定的发展,才有可能为社会提供众多的服饰资料,统治阶级才能择其优者自用,而弃其劣者予贫民;才能够在服饰材料的质地、颜色、图案上分等论级,这就给后代的等级制度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并在后世正式确立了章服制度。

    商朝服饰至少有十二种形态:

    (一)交领右衽短衣,有华饰,衣长及臀,袖长及腕,窄袖口,配以带褶短裙,宽腰带,裹腿,翘尖鞋。是为高级权贵衣着。人像“身着大领衣,衣长盖臀,右衽,腰束宽带,下身外着裙,长似过膝。胫扎裹腿,足穿翘尖之鞋。衣之领口、襟缘、下缘、袖口缘有似刺绣之花边,腰带上亦有刺绣之缘。裙似百褶,亦有绣纹。衣饰回纹、方胜纹等。

    (二)交领右衽素长衣,长袖,窄袖口,前襟过膝,后裾齐足。配以宽裤,宽腰带,鞋履,腹悬一斧式蔽膝,头戴高巾帽。是为中小贵族或亲信近侍所服。此类带后裾的交领长衣,即“深衣”的先例。短发后梳至颈部往内卷,头顶中央至背脊臀部一线有扉棱饰品。穿紧身长袖花衣,衣长及足。着革制低帮平底翘头履 。

    (三)交领长袖有华饰大衣,衣长及足踝。配以宽腰带,上窄下宽形蔽膝,鞋履,头戴頍形冠卷。是为高级贵妇之服。头编一长辫,辫根在右耳后侧,上盘头顶,下绕经左耳后,辫稍回接辫根。戴一“頍”形冠,冠前有横式筒状卷饰,冠顶露发,冠之左右有对穿小孔,靠前也有一小孔,为插笄固冠之用。《礼记·玉藻》云:“缟冠玄武,子姓之冠也。”郑注:“武,冠卷也。”这里说的子姓殷人之冠,指此类带有横筒状卷饰之冠。穿交领窄长袖衣,衣长及足踝,束宽腰带,左腰插一卷云形宽柄器,腹前悬一过膝长的条形“蔽膝”,着鞋。

    (四)肩背部披格子长条巾,交迭胸前作右衽装束,下穿格子条纹长裙,腹下悬一斧式“蔽膝”。头戴格子条纹布帽冠蒙覆其发。为贵族服饰。双手拱置细腰前,双肩披格子长条巾,交迭胸前作右衽装束,下穿格子条纹长裙,腹下悬一斧式“蔽膝”。头戴布质格子条纹帽冠,齐齐罩覆额头发际及后脑,冠顶四周有缀物固冠。这类帽冠可能类于礼书中说的“缁布冠”。

    (五)直领对襟有华饰短衣,长袖,衣长及臀。配花长裤,鞋履,头带頍形冠。是为贵族衣装。双手后支地,头上仰。戴圆箍形“頍”,直领对襟衣,衣饰云纹和目雷纹。下着分裆裤,腹胯间有一大牛面纹。足穿高帮鞋。

    (六)对襟长袍,宽长袖,衣长及足(第33例)。为贵族衣装。头顶左右双髻,双手拱抱腰前,作鞠躬状,穿对襟长袍,宽长袖,衣长及足,足似穿高帮鞋。

    (七)对襟华饰长袖短衣,束腰,花长裤,配花鞋。头发用某种胶类固定成高高耸起型,发梢外勾。为中下层贵族或近臣亲信形象。发式高高耸起,发梢外勾,可能是用某种胶类固定成型。穿对襟华饰长袖短衣,束腰,花长裤,着花鞋,为布帛制品。

    (八)高后领敞襟长袖花短衣。是为亲信贵族之衣。头上截留短发一周,着衣,长袖窄口,敞襟,后领较高,衣下缘垂及臀部,背部衣饰云纹。着鞋。

    (九)圆领长袖花短衣。配紧身花裤,帽冠。是为中上层贵族衣装。发式高耸呈尖状,十分奇特,沈从文先生认为其发可能用某种胶类胶固成型。头上戴有高冠,冠向后背,且向下卷,周边有扉棱突出。头之后脑部有向上弯曲之突出如虿尾的发髻。长袖窄袖口衣,下着紧身裤,遍饰云纹,臀部有一⊕纹。曲臂,手置胸前,跣足。头发上束成前后双髻,前髻高而向后下卷,后髻略小而突起。冠型高耸,周边有突棱,冠向后卷,身着长袖窄袖口衣,紧身裤,遍饰云纹,臀部也有一⊕纹,又戴一臂环。华冠周边有突棱,冠前后作直角式,与上例异,紧身衣裤饰云纹,臀部也有一⊕纹服饰与上例同,而其华冠比上例高出一倍左右。 头戴冠,冠型前高后卑,前面和上侧有扉棱,后侧平滑,冠身不透空。衣饰云纹。

    (十)圆领窄长袖花大衣,衣长及小腿。是为中下层贵族衣装。头顶心梳编一短辫,垂及脑后。穿窄长袖衣,圆领稍高,衣长及小腿。衣饰蛇纹和云纹。跣足。

    (十一)圆领细长袖连袴衣,下摆垂地,束腰索,衣式简而无华。是为罪隶服。可分两类:一类头顶秃光,臂被缚于背后,为男性罪隶;另一类头上盘发或束单髻,有的戴额带,臂被缚于前,双手均桎梏于拲中,是为女性罪隶。身着圆领窄长袖连袴衣,下摆垂地,腰束索,臂被缚于背后。(男)头顶收发束单髻,浑身一丝不挂,跣足,双手被枷于腹前(女)。

    (十二)赤身露体或仅于腹前束一窄蔽膝,以及头部戴圆箍形“頍”,或戴一扁平圆冠。乃卑民家奴形象。头戴一圆箍形“頍”。仅腹前悬一“蔽膝”。

    商朝音乐

    自商代起,音乐进入了信史时代。民间的音乐和宫廷的音乐,都有长足的进步。由于农、牧、手工业的发展,青铜冶铸达到了很高的水平,从而使乐器的制作水平飞跃,大量精美豪华的乐器出现了。乐舞是宫廷音乐的主要形式。可考证的有《桑林》、《大护》,相传为商汤的乐舞,为大臣伊尹所作。从事音乐专业工作的,主要有“巫”、音乐奴隶和“瞽”三种人。有关商朝的民间音乐的材料很少,《周易·归妹上六》和《易·屯六二》就是商代的民歌。

    商朝宗教

    据商代的甲骨资料来看,殷商时代的万物崇拜依旧盛行,信仰对象包含大自然的各方面,例如:河神、山神、日月星辰、地神等对象。但这些自然神祇仍属于万物崇拜,变化有限,比较特殊的,是商人心中的“帝”信仰。

    “帝”是商人心中的最大神,地位最高、权力最大,也是社会秩序的主宰。这种“一元”(帝)“多神”(自然神祇)的信仰模式,与现实世界的“王权政治”相仿。简单来说,人世有君王统治百姓,在自然界有“帝”统治自然神祇,但“帝”的能力和权威更凌驾世间君王之上,他是一切万物的主宰。

    商人问卜的对象有三大类,即天神、地祇、人鬼。在这三类之中,权威最大的即是“帝”,“帝”所具有的能力主要有三种,第一是对自然气候的控制,这些问卜主要是关系到农业生产的丰欠。第二是主宰人世间的祸福奖惩。第三是决定战争的胜负和政权的兴衰,由于商代仍属部族式的社会形态,仍需以战争手段征服诸边各部落,商王往往向“帝”问卜战争的胜败,看看“帝若”,还是“帝不若”。由此来看,商人日常生活中,几乎莫不祷于“帝”,在如此的宗教心理之下,也就不难理解,商人何以会有“好祀”、“重祀”之风了。

    商朝艺术

    商代的陶器有各种颜色,有些为轮制,有些则使用泥条盤筑法,陶器上常压印花纹。所知最早的釉料出现于商朝。此时期还有大理石及石灰石雕刻的真实与神话动物。由商代的都市可看出,当时已具建筑的基本形式,值得注意的聚落包括二里头、郑州、殷(今安阳境内)等,这些地点在不同时期均曾为首都。商代晚期的统治者均热衷于建立奢华的宫殿。

  • 商朝天文学

    商代日历已经有大小月之分,规定三百六十六天为一个周期,并用年终置闰来调整朔望月和回归年的长度。商代甲骨文中有多次日食、月食和新星的记录。

    商朝数学

    商朝数字,看出中文百与千字的演化源头

    商朝数字,看出中文百与千字的演化源头

    商代甲骨文中有大致三万的数字,明确的十进制,奇数、偶数和倍数的概念,有了初步的计算能力。 光学知识在很早就得到应用,商代出土的微凸面镜,能在较小的镜面上照出整个人面

    商朝文字

    商朝文字-甲骨文(安阳殷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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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代甲骨文兼有象形、会意、形声、假借、指事等多种造字方法,已经是成熟的文字。在出土的甲骨卜辞中,总共发现有四千六百七十二字,学者认识的已有一千零七十二字。甲骨文因刻写材料坚硬,故字体为方形。而同时的金文,因系铸造,故字体为圆形。

  • 商朝的对外关系是极其广泛的。对外关系,主权国家之间的关系;对外政策的明显结果;泛指国际的相互作用和反作用的领域。有时也指各类相对独立的集团之间的关系。

    在商朝的势力范围以内和以外散布着许多文化远较商人落后的游牧民族,不时寇略商朝或其诸侯的领域。商朝后期的最大外敌是西北的鬼方(其根据地盖在山西北部及陕西的北部和西部)。历史上记载商王武丁曾对他用兵至三年之久。此外卜辞所记商人的外敌还有好些,但其中除羌人外都与后来的历史失了连络。卜辞所记商人对外战争,用兵至多不过四千、五千、俘虏至多不过十五、十六,但这些似乎不能作代表的例,因为卜辞曾记一次杀敌二千六百五十六人。

  • 商朝地域划分

    周族征服者建立作为据点得城及其附近的郊,被称为“国”,居于其中的主要是周的统治者贵族以及周族的平民。国人有一定的参政权力,只有他们才能为国家当兵作战。“国”之外的广大田土被称为“野”,在其上的农业劳动者,主要是被征服地区的居民等,他们被称为野人,又称庶人、庶民,是西周时期农业生产的主要承担者,也是被统治阶层的主体。

    商朝身份划分

    “国”中的农、工、商,和“野”外的庶人构成了西周社会中的被统治阶层。贵族们又称“君子”,田野里劳动的农人被称“野人”或“小人”,“君子”和“野人”或“小人”是对立的。他们是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关系。庶人的地位很低,但并不像奴隶那样一无所有。当时的农业劳动者有自己的妻子儿女,家室庐舍,他们还有自己的生产工具。此外,也存在着部分奴隶,主要作为家奴而存在。铜器铭文中有关于用匹马束丝赎回奴隶的记载。这些奴隶多来自战俘,但其总体数量和用于农业生产的比例都不高。

  • 夏朝、商朝、周朝历史时期医学成就

    夏朝、商朝、周朝历史时期医学成就和发展概况: 

    在奴隶社会里,人们由原始社会对自然和祖先的崇拜,变为对神的尊崇。到了春秋时期,随着社会政治的剧变,人们对天命及鬼神的信念有所动摇。与此同时,产生了一些具有朴素的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思想的因素,这就是阴阳八卦和五行的思想。 随着经济思想及科学文化的发展,这一时期的医药卫生也有了很大变化,在长期与疾病斗争中,人们积累了较多的医药卫生知识。同时,由于原始宗教的影响,在相当长时间里,医学被宗教思想束缚,医学发展受到阻碍。到了奴隶社会后期,在科学文化发展的影响下,在朴素的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思想影响下,逐渐摆脱了宗教对医学的禁锢,使医学走上了独立发展的道路,为医学理论的形成作了准备。

    奴隶社会里早期,人们对疾病已有了初步的认识,这在甲骨文中已有所记载。甲骨文被认为是目前发现的最早的一种文字。自1899年至20世纪初,在河南安阳小屯村的殷墟中,发现了15万片甲骨,上面刻有4500多字,其中已知的有卜病内容的为323片,415辞。 甲骨文中关于人体部位有了许多记载,但大多是对人体体表部位的记载,如:首、面、目、口、鼻、眉、耳、手、肘、肱、臂、足、胫、膝、趾、项、脊、腹、臀等;也有根据人体不同部位产生的生理功能而定名的,如孕、娩、乳、尿、血等。但对人体内部的脏腑组织记载不多,只有“心”字。 甲骨文记载的疾病约有二十多种,其中大多是按照人体的体表部位来区分的,如疾首(头病)、疾目(眼病)、疾耳(耳病)、疾口(口病)、疾齿(齿病),疾舌(舌病)、疾自(鼻病)、疾项(项病)、疾手(手病)、疾肘(肘病)、疾肱(肱病)、疾身(腹病)、疾尿(尿病)、疾足(足病)、疾膝(膝病)、疾胫(胫病)、疾止(趾病)、疾育(产科病)、疾子(小儿病)等。甲骨文中记载的疾病也有一些是根据疾病的主要特征得名的,如“疾言”,即说话困难或发音嘶哑:“疥”,是因易于结痂而得名:“蛊”,表示腹中有寄生虫:“龋”,为虫蛀牙齿。这说明当时人们对疾病的认识已涉及到五官科疾病、内科疾病、外科疾病、妇产科疾病、小儿科疾病。此外,甲骨文中还有“疾年”、“雨疾”、“降疾”的记载,疾年指多病之年,雨疾、降疾指疾病的发生多如降雨,这些是关于流行性传染病的最早记录。根据对甲骨文的研究,发现商朝已出现针刺、按摩、接骨、拔牙以及药物治疗等治病方法。 到了西周及春秋时期,虽然还没有出现专门的医学书籍,但有关人们对疾病的认识已散见于《周易》、《尚书》、《诗经》、《周礼》、《山海经》等当时的文献之中。此时人们对疾病的认识较商代已有了明显的进步,已认识到热病、昏迷、浮肿、逆产和不孕等疾病,并有了固定的病名。 

    《诗经》中记载了古代疾病的病名和证候,如:瘨(癫狂)、闵(伤痈)、狂(癡)、首疾(头痛)、噎(气息不利)、疚(心忧惫之病)、朦(失明)、震(有娠)、身(怀孕)瞽(盲人)等。《山海经》中也涉及了三十多种疾病,范围包括内、外、妇、眼、皮肤等方面。其中大都是根据疾病的特点,给予固定的病名,如瘕疾、瘿、痔、痈、疽、疥、痹、风、疟、狂、疫疾等。也有一些是直接记载症状的,如腑(腑肿)、睬(大腹)、腹痛、嗌痛、呕、聋等。另有三种比较笼统的病名:肿病、腹病、心腹之疾。《易经》中关于疾病的记载有“妇孕不育”(即流产)、“妇三岁不孕”(即不孕症)、“往得疑疾”(即精神病)等。《礼记》中有瘖、聋、丧明、跛、躃、伤、创、折、断、胎夭、病革、风欬、侏儒等病名记载。《周礼》中也有肿疡、溃疡、金疡、疟疾、疥、瘅疽、足肿病、佝偻病、秃头、胼胁等疾病内容。 在认识疾病的基础上,人们逐渐积累了一些诊断疾病的经验。《礼记·曲礼》中有“医不三世,不服其药”的记载,即人们患病要向有经验的医生求医问药,反映了当时已有治疗经验丰富的医生了。《周礼·天官》记载:“以五气、五声、五色视其生死,两之以九窍之变,参之以九藏之动。”这可以说是后世中医诊断学的雏形。 

    在这一时期,人们已开始用药物疗法或食疗法治疗内科疾病。而对于外科病,除用药物外敷以外,同时也用内服药及食疗进行调理。在使用药物时,依据药物的酸、辛、咸、甘、苦、滑等性味,分别调养筋、骨、血、脉、气血、肌肉、九窍等。说明此时的伤科医生已认识到局部的损伤会影响全身的气血运行,所以在医治局部的同时,还要调治全身的气血及脏腑功能,在使用外用药的同时,还需内服药物。这种内外同治的方法,是伤外科疾病治疗史上的一大进步。 

    在实践中,人们认识到饮食对防治疾病的重要作用医学教育网为您整理。所以在周代有人提出了“先味而后药”的治疗主张,即先用食疗,再用药治。同时还提出饮食要与四时季节的变化相适应。周代甚至出现了专管王室膳食的官职棗食医,这说明当时关于饮食疗法的经验已有相当的积累。 此外,针灸、按摩、导引等各种治疗方法在这个时期也已有所应用。

  • 商朝历史人口

    距今三千多年前的商朝年代久远,史书记载不详,关于当时国家人口数量说法不一,商朝历史人口统计有约500万至700万之说。

    一种见于《尚书大传 虞传》,其云:古八家而为邻,三邻而为朋,三朋而为里,五里而为邑,十邑而为都,十都而为师,州十有二师焉。郑注:州凡四十三万二千家,此盖虞夏之数也。如按一家五口计,则上说虞夏全国人口总数有216万。但是像邻、朋、里、邑、都、师、州这类如此整齐规范的行政区划和社会组织结构,在夏代并不存在,甚至在商代金文和甲骨文中,都还没有出现邻、里字样;朋字只用来称贝;都字最早见于西周金文,商代称王都为大邑或大邑商;师是军队之称;州是族名兼地名。再者,以个体家庭人数作为人口统计单位,也不符合早期人口调查的特点。显然这一种说法是出于后人附会,根本靠不住。

    另一种说法见《后汉书 郡国志一》刘昭补注引《帝王世纪》,其云:及禹平水土,还为九州,民口千三百五十五万三千九百二十三人。至于涂山之会,诸侯承唐虞之盛,执玉帛亦有万国。及夏之衰,弃稷弗务,有穷之乱,少康中兴,乃复禹迹。孔甲之至桀行暴,诸侯相兼。逮汤受命,其能存者三千余国,方于涂山,十损其七;民离毒政,将亦如之。殷因于夏,六百余载,其间损益,书策不存,无以考之。又遭纣乱,至周克商,制五等之封,凡千七百七十三国,又减汤时千三百矣;民众之损,将亦如之。及周公相成王,致治刑错,民口千三百七十一万四千九百二十三人,多禹十六万一千人。这段文字有三点值得注意。其一,叙殷因于夏之间损益时,特别指出书策不存,无以考之,似乎在其他方面有一定的史影依据。其二,谓夏商时代方国林立,在先秦文献中亦有类似之说,如《左传 哀公七年》云:禹合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战国策 齐策四》云:古大禹之时,诸侯万国《吕氏春秋 用民》云:当禹之时,天下万国,至于汤而三千余国,今无存者矣;《逸周书 世俘解》云,武王伐商,憝国九十有九国,凡服国六百五十有二。除夏代未必会有万国外,众多族落小国纷立各地,确为夏商社会实际状态。其三,尽管民口落实到百、十、个位数,且夏初和商末周初的这末三位数都为923,不免荒唐之甚,但从其注重不同时期的民数得失,又按单纯人口而不是以户计数,却是具有早期人口清查的特色的。故此说有一定参考价值,不能贸然否弃。

    按照此说,从总体上推算,夏代直至商初诸侯方国规模均甚小,平均人口仅1300多人;后众国相兼及人口善殖,到商末周初平均人口数增加到了近8000人。商初成汤时有3000余国,则总人口数约400万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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